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引领妇女投身“创业富民 创新强市”的伟大实践
——在市妇联二届四次执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8年1月25日)
沈 根 花
各位执委,同志们:
我受市妇联常委会的委托,向二届四次执委(扩大)会作工作报告,请执委们审议,请同志们提出意见。
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全市各级妇联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妇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主题,以“强素质、重创业、抓特色、树形象”为工作目标,切实发挥妇联组织在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方面的作用,在推进城乡妇女统筹发展、凝聚妇女共建和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强妇女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
一、以发展促和谐,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
围绕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和构建和谐丽水的要求,以扩大妇女就业渠道、增加妇女收入为工作重点,引领妇女创新创业,推动丽水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谋发展,全力打造“浙江绿谷巾帼来料加工基地”。2007年,切实加大了来料加工的工作力度,全市来料加工取得新的突破。据统计,全市共培育女经纪人925名,有102557名妇女从事来料加工,加工费为3.05余亿元,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一是政策推动力度达到空前。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来料加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市政府成立了促进来料加工业发展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并把来料加工列入2007年全市十件大事之一的新农村新农业惠民工程,出台《丽水市发展来料加工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今后三年每年拨出不少于100万元用于发展来料加工。市、县两级分别召开专项部署会,加大了工作指导和考核。大部分县(市、区)政府制定出台了专门的扶持和考核意见。二是外部市场开拓取得成效。充分发挥驻“义乌来料加工联络处”的作用,与县(市)联络处加强协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型宣传交流活动。组团参加全国“市场带千村”参展活动;在全省来料加工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在2007年的义博会上,我市市、县两级妇联争取10个展位(占山海协作丽水展位的四分之一),以其独特的布展风格、优质的产品档次、多样的产品种类,受到了前来参观的省政府领导及国内外商家极大青睐,累计“收获”签单2000多万元,达成意向订单近3000万元。建立了丽水来料加工专题网站,依托互联网及农民信箱扩大影响力,为客商及经纪人提供交流与合作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大比武、成果展示活动;并通过制作来料加工宣传册,在金丽温、甬台温高速公路醒目处设立来料加工广告牌等,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同时,开展来料加工优秀经纪人、优秀客户、示范基地、先进单位的认定活动;召开各类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为来料加工发展提供保证。三是从业层面得到新推进。结合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要求,出台了《关于促进安置地移民妇女和谐融入共同发展的工作意见》等政策,引导他们参与来料加工。到年底,全市建立了146个移民和下山脱贫加工点,培育移民女经纪人122名,全市有9245名贫困妇女和8639名移民妇女从事来料加工,有力促进了低收入增收工程和社会稳定。同时,加工点已覆盖到全市95%的乡镇(街道)、54%的行政村。四是加工品种进一步拓展。加工品种从原来的以手工饰品为主,发展到现在的涵盖饰品、工艺品、鞋面、服装、圣诞用品、玩具、电子配件等多个门类。同时,加工形式从原来分散加工为主,发展到现在的固定场所加工、企业模式加工和农户分散加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二)促深化,深入实施“三百工程”。开展了“百名女经纪人带百村、百名女企业家扶百户、百个文明岗联百村”为主要内容的“三百”活动,实现城乡妇女统筹发展。一是“百名女经纪人带百村活动”成效凸显。经过精心筛选,在全市确定了264名副科以上女领导干部与分布在不同区域、有辐射带动能力的经纪人建立结对联系制度。通过女经纪人的带动,全市有1887个行政村发展来料加工。二是“百名女企业家联百户活动”形成风尚。全市106名女企业家与196户农村贫困户结成对子,帮助农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并以此带动“村企结对”活动。全市共落实村企结对帮扶资金和物资达272万元,在年初开展的“真情关爱贫困妇女行动”活动中,艾莱依公司为全市800多位贫困妇女送上“冬日大礼”——羽绒衣。三是“百岗联百村活动”全面开展。在全市开展了“岗村结对促和谐,巾帼共建新农村”活动,充分发挥 “巾帼文明岗”对农村的协作帮扶作用,目前有351个巾帼文明岗开展结对扶贫,其中结对扶贫839人,岗村结对262个。
(三)重创新,引领城乡妇女创业建功。一是深化妇女素质培训工作。全市共培训妇女120934人次,其中城镇妇女13895人,农村妇女107039人次。二是加强妇女专业合作社等的帮扶工作,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目前,全市已有妇女专业合作社40个,社员1914人,联结基地782个,辐射农户11860户。2007年全市共落实农村妇女、下岗女工、春蕾女童等各类扶持资金198万元,向省妇联争取项目扶持资金15万元,并与市信用联社合作,发放小额扶持贷款600万元,扶持农村妇女发展。三是岗位建功。以全市“巾帼建功”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为契机,把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和谐社会相结合,扩大“巾帼建功”活动的覆盖面。2007年与市旅游局联合出台了《丽水市旅游行业“巾帼建功”活动实施方案》,引导旅游行业的女职工积极参与“巾帼建功”活动。拓展岗与农村、岗与社区、岗与企业联建,提升“巾帼文明岗”创建质量。开展全国、省、市、县级巾帼文明岗的复查工作。通过自查、抽查、考核等办法,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管理。此外,在5月份市直机关妇工委举办了《饮食与健康》专题讲座,市直单位260余名女干部、职工参加听讲。
二、以家庭建和谐,大力推进妇女的思想道德建设
充分发挥家庭领域中的传统工作优势,把“和谐家庭”建设作为新时期“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新发展,有效促进妇女与社会的和谐。
(一)促稳定,深化文明和谐家庭创建。以家庭为主阵地,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上半年,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进行了浙江省十佳热心老人、十佳贴心婆媳、十佳爱心父母、十佳孝心子女候选人推荐,莲都区的徐秀珠和青田县的杨春媛、陈小娇等分别受到表彰,社会反响好。开展丽水市首届“皇都房产杯”十佳和谐家庭评选活动,举行颁奖晚会,表彰 “十佳和谐家庭”、“和谐家庭入围奖”家庭。立足家庭,突出思想教育内涵,深化“美德在农家”活动。以创建绿色家庭为抓手,参与生态市建设。在全市开展丽水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组织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召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推进会,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示范社区(村)、示范户评选工作,把“平安家庭”创建内容列入市、县(市、区)、各乡镇妇联岗位责任制考核等举措,目前,我市“平安家庭”创建率在农村已达到60%以上。一个以平安创建为基础,特色创建为抓手,文明和谐为目标的家庭建设体系初步形成。此外,联合市纪委利用市政府信息网、丽水日报社、丽水市妇联网向全市广大家庭发放“筑拒腐防变防线建廉洁和谐家庭”倡议书,倡导广大家庭学习廉政文化,建设廉政家庭,倡扬廉政新风。
(二)重宣传,提升妇女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各级妇联注重向社会宣传妇女工作和妇女先进典型,通过制定县(市、区)妇联宣传信息工作考评意见,专题召开宣传信息工作会议,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合作等,向媒体推荐妇联重点工作和妇女先进典型。同时,重视用好妇联自己的阵地,充分发挥中国妇女网、浙江妇联网、《浙江妇运》、丽水妇联网、《丽水妇工情况》等网络和刊物的作用,及时宣传妇女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和妇女先进典型,增强宣传工作活力。浙江妇联网各市采用稿件排行榜上,我市名列前茅。
(三)抓活动,注重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三八”期间,各地妇联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三八”纪念活动。各县(市、区)妇联组队参加了全市庆“三八”纪念大会暨来料加工展示会等一系列活动。并在电视台、报社等开设“巾帼风采”专栏,充分展示我市妇女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联合市双拥办开展了第三届“十佳好军嫂”、“十佳兵妈妈”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大力弘扬爱国拥军的优良传统。10月份,组织市直部门处级女领导干部到嘉兴参加了第六届浙江省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会。11月份,举办了“做魅力女人,创和谐家庭”公益演讲会。
三、以维权育和谐,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和权益保障工作。
(一)努力促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制定的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等14件实事项目的落实,出台了《关于开展丽水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全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确保实现全市城乡8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能接受一次常见妇科病检查的项目工作目标,提高全市城乡妇女健康水平。
(二)切实开展妇女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月系列活动:一是在市、区机关中开展《实施办法》专题讲座,近500名女干部职工参加听课;二是深入社区、乡(镇)村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实施办法》读本4500本、《处州晚报》专刊6000份,倡议书3000份;三是利用宣传媒体进行强势宣传;四是发挥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作用,破解疑难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妇女维权工作。注重健全妇女利益的诉求表达和妇女矛盾调处等机制,巩固完善妇女维权热线、家庭暴力救助中心、社区姐妹谈心室、基层维权站的运行机制,做到让妇女群众参与、让妇女群众做主、让妇女群众满意。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建立信访首问责任制和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协调机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案件,2007年市县两级妇联接待来信来访785起,为妇女解难,为政府分忧。
(四)抓实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六一”期间,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看望了155所学校、幼儿园及福利院,带去了捐款赠物价值约32.7万;各地各部门共集资捐款23.8万元,结对贫困学生569名。特别是会同有关部门着重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行动,收到较好成效。通过调研摸底、开展试点、现场结对、培训指导、举办专题晚会等,推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目前,我市共有3087名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还通过在全省率先出台《丽水市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意见》、《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关爱行动方案》、建立留守儿童俱乐部、留守儿童之家等多种形式,探索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长效机制,并争取社会捐款捐物给予支持。全市已建立留守儿童俱乐部、留守儿童之家86个。同时,借助新闻媒体加强了留守儿童正面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六一”期间,全市开展宣传与咨询活动150次,刊播“六一”新闻专题等128篇。
此外,在4月上旬,妇联与教育局联合举办了“如何当一个合格家长”大型家庭教育报告会,共有3000余名家长参加听讲,增强了广大家长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理念。
四、以素质助和谐,努力提高妇女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以作风建设年为主线,进一步提高组织妇女、宣传妇女、教育妇女、服务妇女的本领,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深受妇女群众信赖的优秀团体。
(一)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妇联作风建设,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积极为基层和妇女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中,市妇联主要领导带领机关干部深入联系村——青田县高市乡东源口村开展了蹲点调研谋发展和结对帮扶活动,为东源口村筹集资金2.5万元解决有线电视和路灯,慰问贫困学生29名,送去慰问金8700元,与5户低收入户结成对子,落实增收措施。并深入9个县(市、区)的有关乡(镇、街道)开展来料加工和大龄青年成家立业工作调研,让来料加工成为低收入家庭脱贫的一条途径。在 “走进矛盾,破解难题”活动中,市妇联开展来料加工为农村妇女解决就业增收工作,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并在《浙江日报》和《共产党员》杂志上刊登。
(二)着力推进妇女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在上海同济大学举办科级女干部培训班,全市45名副科以上女干部参加学习;举办女村党支部书记、女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全市102名女村官齐聚丽水“充电”,并为全市女村支部书记或女村委主任、欠发达乡镇村妇代会主任赠阅《农家女》与《女村官》等刊物;举办丽水市“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全市46人参加培训。通过因地制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不同妇女群体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加强市妇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通过笔试、面试、测评、考察、任职等,进行了综合工作部、妇儿工委办等两个科级岗位的竞争上岗工作。
(三)进一步拓展联络与联谊工作。联系与指导市女摄影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妇女问题研究学会等开展各项活动。联合市妇女问题研究会开展了“社会和谐与妇女发展”论文评选表彰活动,共收到征文33篇,评出一等奖论文3篇、二等奖论文5篇、三等奖论文8篇;组织女摄影家协会举办“巾帼风采”摄影大赛,共收到作品210幅,评出一等奖作品2幅、二等奖作品3幅、三等奖作品5幅、优秀奖50幅;协同市女企业家协会召开年会,组织女企业家赴温州报喜鸟、奥康、正泰等集团企业学习考察,加强女企业家之间的交流沟通,努力推进妇联工作社会化。
一年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成效显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高度重视、精心指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各位执委、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联干部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妇女的发展和妇女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妇联的工作不平衡;妇女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失地妇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维护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妇联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手段还需改进;妇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协调争取社会资源的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更加努力地做好各项工作。
2008年工作任务
妇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促进男女平等、实现共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和协调优势,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创业创新,共建共享和谐家园、和美生活,为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和“三市并举”发展战略,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全面小康作出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党的十七大是我们党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妇女工作、妇女事业和妇女运动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党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同时也是党对群团组织在新时期的新要求。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今后一段时间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引领各界妇女掀起学习十七大文献的热潮,切实把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十七大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
1、致力于科学发展。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对我们党领导探索社会主义建设历史进程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创造性运用,对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体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我们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妇女发展规律,认识妇女工作规律,指导妇联工作和妇女实践。要深化 “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拓宽妇女协作领域,创新妇女协作形式,丰富妇女协作内容,搭建妇女创业平台,在推进城乡妇女、区域妇女和不同妇女群体的统筹发展中促进社会和谐。
2、致力于和谐发展。十七大报告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同时指出,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妇联工作的对象是占人口二分之一的妇女和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促进妇女的和谐发展和创建和谐家庭,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柱。我们一定要以和谐的理念,加大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促进形成尊重、关心、爱护妇女良好风尚;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形成友善、和睦、勤俭等良好风气;贯彻实施《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努力解决阻碍妇女平等参与发展的难点问题,在推进两性平等和谐中推进社会和谐。要大力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激发妇女的创造活力,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引导妇女做改革的推动者,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做科学发展的实践者。
3、致力于民生重点。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在关注民生方面,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大有可为,也可以大有作为。我们一定要想妇女所想,急妇女所急,帮妇女所需,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救助贫困妇女、儿童、家庭等方面创新载体,多出点子,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家庭的实际问题。
二、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大局,引领妇女创业创新。创业创新是妇联组织围绕大局、服务中心要抓的工作重点,是引领妇女共建共享和谐家园、和美生活的必经途径。我们要在“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进程中,主动发挥教育妇女、组织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作用。
1、按照“增加民乐”要求,引领妇女在寓教于乐中践行创业创新。重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妇女教育活动。通过创业创新成功女性典型的评选和宣传,加大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激发妇女创业创新的热情。“三八”期间举办迎奥运市直单位妇女大众广播体操比赛和市直单位妇女趣味运动会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六一”期间举办市区幼儿歌舞汇演,使广大妇女儿童在参与活动中接受教育、感受快乐。要不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依托家庭和社区两大阵地,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创建活动,带动妇女建设和谐文化、发展家庭文化、培育文明风尚。要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加大面向妇女和家庭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力度;履行廉政文化进家庭牵头单位职责,推动家庭助廉教育工作上新台阶。要开展以“节能减排家庭社区”为重点的绿色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创评市级绿色家庭和平安家庭模范户,推动妇女立文明之家、树文明形象,激发广大家庭参与和谐文化建设的热情。要着力推进儿童工作,深入开展“双合格”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不断拓展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从提高家长素质着眼,进一步贯彻实施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继续抓好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和家庭教育大讲堂工作,重心放在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包括爷爷奶奶)的教育培训上,拟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留守儿童工作或家长学校工作现场会。争取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继续做好代理家长和留守儿童结对关爱行动,在建立留守儿童俱乐部(之家)等阵地和构建长效运行机制上下功夫。
2、按照“改善民生”要求,引领妇女在拓展平台中践行创业创新。深化“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拓展城乡妇女协作领域,搭建妇女协作平台,推进城乡妇女的统筹发展。着力深化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延伸“百岗联百村”、“百企联百村”的“双联”活动。着力加强“双学双比”示范基地、“三八”绿色示范基地、巾帼创业基地的建设。以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提高农村妇女生活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大妇女创业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妇女专业经济组织的规模和档次,加强与农行、省信用联社丽水办事处的协调,在农村妇女创业资金扶持上扩面增量。加强妇女劳动力素质的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她们的创业本领,增长创业才干,提高投身创业创新创造的能力。着力开展职业妇女与下岗失业妇女挂钩、科技工作者与女能人联姻、富裕母亲与贫困母亲牵手的帮扶活动,不断拓宽妇女增收致富和就业创业的渠道,提高妇女的生活品质。积极动员职业女性主动参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引导不同层次的女性人才在创业创新中为丽水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重点要开展“百名女经纪人带百村、百名女企业家扶百村、百个文明岗联百村”的“三百”活动,机关女领导干部与女村官“牵手”活动,组织“双学双比”示范基地的女能人、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社的女能人、“农家乐”的女能人等聚焦名特优新的现代农业产业,掀起“众姐妹手牵手,二创路上一起走”的热潮,共同打造妇女创业创新的新平台。继续全力打造浙江绿谷巾帼来料加工基地,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妇女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2008年来料加工发展目标为“全市加工费达到3.5亿元,力争3.8亿元,加工队伍达到11万人,经纪人队伍达到1100人”。
3、按照“力促民和”要求,引领妇女在排忧解难中践行创业创新。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是积极推进“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以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会议为契机,致力于协调促进市“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女干部教育培训工程、城乡妇女劳动力培训工程、第二轮母婴健康工程等14项实事化项目的真正落实,使妇女群众得实惠。要精心组织市“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中期监测评估工作,通过监测评估工作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快实现规划的既定目标。二是主动促进《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宣传贯彻。要强化普法宣传,积极引导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中实现基本权益;推动有关部门明确保障妇女权益的职责,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在社会各界尤其是妇女界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执法监督,借助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调研以及群团的社会监督及媒体的舆论监督等对《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多维监督,切实增强执行力度,尽心竭力地把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维护好。要推动难点突破,努力解决阻碍妇女平等参与发展的难点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切实关注进城务工妇女、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失地妇女、库区移民妇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注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主动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建议工作。另一方面要抓住契机,在已有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建立处级女干部后备人才库、向党组织推荐优秀人才、举办女干部培训班等措施,进一步做好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工作。2008年,我市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展开,各级妇联组织要抓住契机,提前介入、主动参与,积极做好建言献策、宣传发动、岗位任前培训和检查督导工作,争取落实好“专职专推、专职专选”政策,力促村两委的女性比例实现较大的提高;要努力把优秀的村妇女干部推荐到村支书、村主任的岗位上,使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渠道更宽、数量更多、力量更强,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继续建立健全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和理顺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进一步构筑横向有联络、纵向有沟通的开放式、社会化维权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机制,不断畅通维权渠道、拓宽维权领域,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整体推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妇女创业创新保驾护航。各级妇联要在加强妇联系统信访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维权志愿者等队伍和妇女维权热线、家庭暴力救助中心、社区姐妹谈心室、基层妇女维权站(点)的建设,更好地发挥社会化维权队伍在及时了解民情、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切实把妇女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
三、固本强基,为妇女创业创新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明确要求。我们要把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作为新时期妇联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着力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开创自身建设的新局面。
1、积极创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要紧紧抓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契机,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巩固、延伸、拓展、提高”的思路,把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落到实处。按照全国妇联“三纳入”、“四同步”、“五联合”、“六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妇联基层工作网络。要积极争取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的总体规划、纳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要努力做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同步;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指导与支持,力求联合试点、联合发文、联合调研、联合开会、联合表彰;要建立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和目标管理、联系会议、调研督导、检查考核、联系示范等制度;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协调、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加强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妇女组织的联系,加强对团体会员和各类妇女社团的服务与指导;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村级妇女组织的建设;尤其要适应妇女组织专业化、区域化和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培育发展以妇女为主体的经济合作组织和各种妇女社团,从而大胆探索“妇代会(妇联)+妇女经济合作组织(协会)”、“妇代会(妇联)+妇女社区”等基层组织模式,以健全基层组织制度为纽带,联系、服务、带动、凝聚妇女,最大限度地把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按照全国妇联开展“百个示范县(市、区)、千个示范镇(街道)、万个示范村(社区)基层组织创建活动”的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以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凝聚力。
2、大力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妇联干部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校和高校妇女教育基地的作用,办好岗位培训班,以强化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教育管理,努力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其次,要加强妇联干部作风建设。倡导干部认真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为妇女群众服务的宗旨,做全心全意为妇女服务的贴心人。各级妇联组织要在传统节日期间,对山区的贫困妇女与“三老”妇女(老党员、老先进、老基层妇女干部)开展送温暖活动。第三,要加强妇联干部能力建设。推动妇联干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在工作中创新创优创特色。要提高妇联干部的研究能力,深入研究妇女儿童发展中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为创新妇女工作奠定理论基础。要在全市妇联干部中掀起一个“三比三不比”的热潮,即不比物质比素质(不是与别人比收入、比待遇、比富“口袋”;而是比富“脑袋”,比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业务工作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追求综合素质的提升);不比资历比能力(不是与别人比经历、阅历、资历;而是比理论思维能力、学习谋划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办事处事能力,进一步提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不比职务比服务(不是与别人比职务的高低、官位的大小;而是遵循邓小平所说的“共产党员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比关注民生所倾注的毅力、服务民生所付出的精力、改善民生所体现的效率),引导妇联干部以优良的作风、务实的态度、廉洁的形象和扎实的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群众,切实肩负起党所赋予我们的神圣历史使命。2008年将举办全市副科以上女干部培训班和乡镇(街道)妇联主席、机关妇委会主任培训班,为女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此外,今年5月份省妇联将召开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我市各级妇联要认真做好妇女代表和执委候选人的推荐工作,重视各界妇女的代表性、先进性、结构性,为产生新一届执委会、常委会,形成强有力的妇女工作领导核心做好组织基础工作。
同志们,新的任务已经明确,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战略决策,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创业创新,为实现丽水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相关附件: |